2018年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進行專業設備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專業設備檢測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并且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消費者可通過查看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衛生檢測報告等了解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專業設備檢測項目:溫度、相對濕度、噪聲、照度、靜壓差、換氣次數、氣流流向、送風量、潔凈度級別、圍護結構的嚴密性、排風高效過濾器檢漏、送風高效過濾器檢漏、生物安全柜垂直氣流平均速度、生物安全柜工作窗口氣流流向、生物安全柜工作窗口氣流平均速度、生物安全柜工作區潔凈度、生物安全柜箱體送風量、生物安全柜箱體靜壓差、生物安全柜箱體嚴密性、生物安全柜手套口風速、生物安全柜噪音、生物安全柜照度。專業設備檢測依據:GB 50346-2011《生物安全實驗建筑技術規范》GB 50591-2010《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
專業設備檢測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反應一個國家、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據國務院1987年4月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能依法進行衛生監督的專業設備檢測。它們有共同的衛生學特點: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物品供公眾重復使用,易污染;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大。
專業設備檢測的要求可大致概括為五個方面。(1)代表性:采樣時間、采樣地點及采樣方法等需要符合有關規定,使采集的樣品能夠反映整體的真實情況。(2)完整性:主要強調檢測計劃的實施應當完整,即需要按計劃保證采樣數量和測定數據的完整性、系統性和連續。(3)可比性:要求實驗室之間或同一實驗室對同一樣品的測定結果相互可比(4)準確性:測定值與真實值的符合標準。面對設備檢測單位、單位越來越多,水平也良莠不齊的現狀,消費者只需掌握一些基本原則,還是能夠在眾多檢測隊伍中篩選出“正規軍”的。
室內空氣 一定時間和一定區域內,空氣中所含有的各項檢測物達到一個恒定不變的檢測值。是用來指示環境健康和適宜居住的重要指標。專業設備檢測項目: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相對濕度、空氣流速、新風量、氡、菌落總數、可吸入顆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專業設備檢測方法:GB/T 18883-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204.1-201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2-2014《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