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進行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并且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消費者可通過查看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衛生檢測報告等了解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醫藥潔凈廠房是保證醫藥產品生產質量,防止生產環境對產品的污染,生產區域需要滿足規定的環境參數。按用途主要分為以下幾種:原料藥車間、無菌藥品車間、生物制品車間、血液制品車間、中藥制劑車間等。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項目:空氣潔凈度等級、懸浮粒子數、沉降菌、浮游菌、溫度、相對濕度、靜壓差、照度、照度均勻度、噪聲、換氣次數、氣流流型、風速、自凈時間、送風量、新風量。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依據:GB 50457-2008《醫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T 16292-2010《醫藥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的測試方法》
室內空氣 一定時間和一定區域內,空氣中所含有的各項檢測物達到一個恒定不變的檢測值。是用來指示環境健康和適宜居住的重要指標。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項目: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相對濕度、空氣流速、新風量、氡、菌落總數、可吸入顆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方法:GB/T 18883-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204.1-201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2-2014《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
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指公共場所的發證監測、復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發證監測和復證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其衛生狀況,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經常性衛生監測是指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為生許可證之日起,至下次復核為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監測,監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專業公共場所環境檢測指標有CO、CO2、氨、甲醛、照度、新風量、噪聲、溫度、濕度、風速、臭氧、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可吸入顆粒物、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