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公共場所檢測的要求可大致概括為五個方面。(1)代表性:采樣時間、采樣地點及采樣方法等需要符合有關規定,使采集的樣品能夠反映整體的真實情況。(2)完整性:主要強調檢測計劃的實施應當完整,即需要按計劃保證采樣數量和測定數據的完整性、系統性和連續。(3)可比性:要求實驗室之間或同一實驗室對同一樣品的測定結果相互可比(4)準確性:測定值與真實值的符合標準。面對公共場所檢測單位、單位越來越多,水平也良莠不齊的現狀,消費者只需掌握一些基本原則,還是能夠在眾多檢測隊伍中篩選出“正規軍”的。
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指公共場所的發證監測、復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發證監測和復證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其衛生狀況,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經常性衛生監測是指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為生許可證之日起,至下次復核為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監測,監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指標有CO、CO2、氨、甲醛、照度、新風量、噪聲、溫度、濕度、風速、臭氧、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可吸入顆粒物、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等。
室內空氣 一定時間和一定區域內,空氣中所含有的各項檢測物達到一個恒定不變的檢測值。是用來指示環境健康和適宜居住的重要指標。專業公共場所檢測項目: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相對濕度、空氣流速、新風量、氡、菌落總數、可吸入顆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方法:GB/T 18883-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204.1-201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2-2014《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
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反應一個國家、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據國務院1987年4月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能依法進行衛生監督的專業公共場所檢測。它們有共同的衛生學特點: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物品供公眾重復使用,易污染;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大。
在對凈化車間進行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時,盡管規定了空氣的小采樣量,但在實際工作中介紹我們應在保證小采樣量前提條件下,根據已有的檢測設備盡量采用大流量的塵埃粒子計數器。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檢測點的布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J73-84《潔凈廠房設計規范》的規定在對凈化車間進行潔凈度檢測時檢測點應為距室內地坪1.00m的水平面內;對于單向流型凈化車間測點總數應不小于20點測點間距為0.5-2.0m。水平單向流測點僅布置在凈化車間工作區內;非單向流凈化車間按凈化車間面積小于或等于50m2布置5個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