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水質檢測的要求可大致概括為五個方面。(1)代表性:采樣時間、采樣地點及采樣方法等需要符合有關規定,使采集的樣品能夠反映整體的真實情況。(2)完整性:主要強調檢測計劃的實施應當完整,即需要按計劃保證采樣數量和測定數據的完整性、系統性和連續。(3)可比性:要求實驗室之間或同一實驗室對同一樣品的測定結果相互可比(4)準確性:測定值與真實值的符合標準。面對水質檢測機構、單位越來越多,水平也良莠不齊的現狀,消費者只需掌握一些基本原則,還是能夠在眾多檢測隊伍中篩選出“正規軍”的。
專業水質檢測項目: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另發),普查的污染物要點為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廢水:廢水流量、pH、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總鉻(或六價鉻)、氰化物、總磷;廢氣:廢氣流量、煙塵、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對各類污染源,上述污染物在其對應的國家行業排放標準中有規定的,或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相應的控制項目指明規定了工藝過程和行業的,進行專業水質檢測;未明確規定的,根據污染源特點和排污情況從上述項目中確定需監測的污染因子。
專業水質檢測包括:營業性電影發行、放映;歌廳、舞廳、游藝廳、臺球廳等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活動等。專業水質檢測項目:溫度、相對濕度、風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顆粒物、空氣細菌數、動態噪聲、新風量、照度。檢測依據:GB 37488-2019 《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T 18204.1-2013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2-201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等
專業水質檢測標準也相應地不斷發展和完善。由于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的制定與人們的生活習慣、文化、經濟條件、科學技術發展水平、水資源及其水質現狀等多種因素有關,不僅各國之間,而且同一國家的不同地區之間,對飲用水水質的要求都存在著差異。專業指標:1、色度:飲用水的色度如大于15度時多數人即可察覺,大于30度時人感到厭惡。標準中規定飲用水的色度不應超過15度。2、渾濁度:為水樣光學性質的一種表達語,用以表示水的清澈和渾濁的程度,是衡量水質良好程度的很重要指標之一,也是考核水處理設備凈化效率和評價水處理技術狀態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