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就是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以間斷或連續的形式定量地測定環境因子及其他有害于人體健康的室內環境污染物的濃度變化,觀察并分析其環境影響過程與程度的科學活動。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的目的是為了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室內環境質量現狀及發展趨勢,并為室內環境管理、污染源控制、室內環境規劃、室內環境評價提供科學依據。具體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1)根據室內環境質量標準,評價室內環境質量;(2)根據污染物的濃度分布、發展趨勢和速度,追蹤污染源,為實施室內環境監測和控制污染提供科學依據等。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需要對廠房進行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與評估:1.廠房因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現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時。這類項目除評估結構安全性、提出處理建議外,一般需要進行損傷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等哪個環節造成現有損傷,為責任認定提供依據。住宅質量整治及仲裁鑒定多屬該類項目。2.廠房因相鄰工程影響,出現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時。這類結構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評估,重點是區分受檢廠房的裂縫損傷或傾斜變形系廠房本身原因引起還是鄰近基坑工程施工影響引起,評估結構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處理措施建議。
在對凈化車間進行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時,盡管規定了空氣的小采樣量,但在實際工作中介紹我們應在保證小采樣量前提條件下,根據已有的檢測設備盡量采用大流量的塵埃粒子計數器。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檢測點的布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J73-84《潔凈廠房設計規范》的規定在對凈化車間進行潔凈度檢測時檢測點應為距室內地坪1.00m的水平面內;對于單向流型凈化車間測點總數應不小于20點測點間距為0.5-2.0m。水平單向流測點僅布置在凈化車間工作區內;非單向流凈化車間按凈化車間面積小于或等于50m2布置5個測點。
什么單位可以出具檢測報告: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資質的第三方對其進行檢測。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頻次規定: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驗檢測報告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以保障消費者擁有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申請衛生許可證,應當提交室外環境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主要分為:生物安全柜、潔凈工作臺、壓力蒸汽滅菌設備檢測等項目。生物安全柜是為操作具有感染性的實驗材料時,用來保護操作者本人、實驗室環境以及實驗材料,使其避免暴露于操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感染性氣溶膠和濺出物而設計的。第三方室外環境檢測檢測項目:外觀、材料、噪聲、照度、下降氣流流速、流入氣流流速、氣流煙霧模式測試、集液槽泄露、溫升、紫外燈、過濾器完整性。檢測項目:外觀和功能、掃描檢漏、截面風速、進風風速、風量、空氣潔凈度、噪聲、照度、氣流狀態、沉降菌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