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進行第三方環境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第三方環境檢測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并且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消費者可通過查看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衛生檢測報告等了解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檢測。
在對凈化車間進行第三方環境檢測時,盡管規定了空氣的小采樣量,但在實際工作中介紹我們應在保證小采樣量前提條件下,根據已有的檢測設備盡量采用大流量的塵埃粒子計數器。第三方環境檢測檢測點的布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J73-84《潔凈廠房設計規范》的規定在對凈化車間進行潔凈度檢測時檢測點應為距室內地坪1.00m的水平面內;對于單向流型凈化車間測點總數應不小于20點測點間距為0.5-2.0m。水平單向流測點僅布置在凈化車間工作區內;非單向流凈化車間按凈化車間面積小于或等于50m2布置5個測點。
第三方環境檢測適用范圍:需要進行廠房可靠性檢測、廠房第三方竣工驗收的。第三方環境檢測檢測過程:1、調查廠房的使用歷史和結構體系。2、采用文字、圖紙、照片或錄像等方法,記錄廠房主體結構和承重構件。3、廠房結構材料力學性能的檢測項目,應根據結構承載力驗算的需要確定。4、必要時應根據廠房結構特點,建立驗算模型,按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和使用荷載的實際狀況,根據現行規范驗算廠房結構的安全儲備。5、綜合判斷廠房結構現狀,確定廠房安全程度。
室內空氣 一定時間和一定區域內,空氣中所含有的各項檢測物達到一個恒定不變的檢測值。是用來指示環境健康和適宜居住的重要指標。第三方環境檢測項目: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相對濕度、空氣流速、新風量、氡、菌落總數、可吸入顆粒物(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第三方環境檢測方法:GB/T 18883-200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204.1-201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2-2014《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
生物安全柜環境檢測單位依據:YY 0569-2011《II級生物安全柜》YY/T 1540-2017《醫用Ⅱ級生物安全柜核查指南》潔凈工作臺是廣泛用于醫療衛生、制藥、生化實驗、電子、儀表等行業,并提供無菌無塵潔凈環境的局部凈化工作臺。第三方環境檢測項目:外觀和功能、掃描檢漏、截面風速、進風風速、風量、空氣潔凈度、噪聲、照度、氣流狀態、沉降菌濃度。生物安全柜是為操作具有感染性的實驗材料時,用來保護操作者本人、實驗室環境以及實驗材料,使其避免暴露于操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感染性氣溶膠和濺出物而設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