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疫情常態化防控政策落地,消毒產品領域無疑登上熱門。國家要求一類、二類消毒產品頭次上市前需要自行或者
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保障評價,評價合格的消毒產品方可上市銷售。
如果您的產品想要作為消字號產品進入藥店商超、網上商城、醫院等渠道進行銷售,則須得進行消毒產品的檢測和備案,并取得消毒產品保障衛生評價報告。
除此之外,對于上市后遇到實際生產地址遷移、另設分廠或車間、轉委托生產加工;消毒劑、抗(抑)菌制劑、生物指示物、帶有滅菌標識的滅菌物品包裝物及PCD延長產品有效期的;消毒劑、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劑增加適用范圍或改變使用方法的;一類消毒劑衛生保障評價報告四年有效期滿前的產品(期間國家抽檢合格產品除外),均需要取得消毒產品保障衛生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