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18年06月21日發布《食品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生產衛生規范》GB 19298-2014,并于2019年06月21日實施。該標準規定了包裝飲用水的生產用源水水質監測、水源衛生防護、源水采集,以及生產過程中加工、包裝、貯存和運輸等環節的場所、設施、設備、人員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準則。該標準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
1.生產廠房
廠房和車間應設立水處理區、灌裝防護區、檢測實驗室、包裝區、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倉庫、成品倉庫。采用可周轉的容器生產包裝飲用水,應單獨設立周轉容器的檢查和預處理區。生產過程中如需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氣體除外),應設置配(投)料區。
廠房和車間應分為一般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和清潔作業區。一般作業區通常包括水處理區、包裝區、倉庫,周轉容器的檢查區等;準清潔作業區通常包括配(投)料區、預包裝清洗消毒區等;灌裝防護區應設在清潔作業區。采用自帶潔凈室及潔凈環境自動恢復功能的吹瓶、灌裝、封蓋(封口)一體,且其 內部形成清潔作業環境的設備可不設在清潔作業區。
2.設施
1 供水設施
不同用途的水如生產用源水、清洗消毒用水、輔助生產用水等,應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統 應明確標識以便區分,鼓勵企業設置清洗水回收設施。
一般生產區一般生產區應包括倉儲用房、非潔凈生產用房、外包裝用房等。應設計合理、采光、通風良好,能夠滿足生產工藝需要。一般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與清潔作業區,各區之間應采取有效的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輔助生產用水包括鍋爐房、機修、制冷、空壓機及真空泵站、污水站、檢驗實驗室和貯運等的用水。
2 清潔消毒設施
應根據工藝需要配備相應的容器清潔消毒設施。與產品接觸的設備及管道的清洗消毒應配備清洗消毒設施,鼓勵使用原位清洗系統(clean in peace,CIP),應定期對清洗消毒的效果進行評估。
3 個人衛生設施
配(投)料區應設置二次換鞋(穿戴鞋套)設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洗手、干手、消毒設施;
清潔作業區入口處應設置二次更衣室,設置風淋設施、換鞋(穿戴鞋套)設施或工作鞋靴消毒 設施,洗手、干手、消毒設施。
4 空氣凈化設施
食品加工用水儲水罐應安裝空氣呼吸器。
灌裝防護區應加裝空氣過濾裝置,對空氣進行過濾凈化處理,并對過濾裝置定期清潔。
灌裝防護區靜態空氣潔凈度(懸浮粒子、沉降菌)應達到10000級且灌裝局部應達到100級;或灌裝防護區靜態整體空氣潔凈度達到1000級。
生產過程中直接與產品或包裝接觸的壓縮空氣應經過除油、除水、除塵過濾處理。
說明:普通食品潔凈室(區)在靜態條件下檢測的塵埃數、浮游菌或者沉降菌數、換氣次數(100級層流風速)、靜壓差、溫度、相對濕度須符合規定。
進出潔凈室(區)的一般程序
檢測方法
1 無恒溫恒濕要求
室內空氣溫度和相對濕度測定之前,空調凈化系統應已連續運行至少 8h。
溫度的檢測可采用玻璃溫度計、數字式溫濕度計;濕度的檢測可采用通風式干濕球溫度計、數字式溫濕度計、電容式濕度檢測儀或露點傳感器等。根據溫濕度的波動范圍,應選擇足夠精度的測試儀表。溫度檢測儀表的較小亥刻度不宜高于 0.4℃,濕度檢測儀表的較小刻度不宜高于百分之2。
測點為房間中間一點,應在溫濕度讀數穩定后記錄。測完室內溫濕度后,還應同時測出室外溫濕度。
2 有恒溫恒濕要求
選擇以下檢測儀器;
1)溫度計∶采用鉑電阻、熱電偶或其他類似溫度傳感器組成測溫系統;
2)濕度計∶可采用干濕球溫度計或其他固態濕度傳感器組成測濕系統。
檢測方法與步驟如下∶
1)室內空氣溫度和相對濕度測定之前,空調系統應已連續運行至少12h;
2)根據溫度和相對濕度波動范圍(表1),應選擇相應的具有足夠精度的儀表進行測定。根據由低到高的精度,測定宜連續進行 (8~48)h,每次測定間隔不應大于30min;
3)室內測點可在送回風口處或在恒溫恒濕工作區具有代表性的地點布置。測點一般應布置在距外墻表面大于 0.5m、距地 0.8m 的同一高度上; 也可以根據恒溫恒濕區的大小,分別布置在離地不同高度的幾個平面上。具體測點數應符合表1 的規定。
“風速” 的檢測
風量風速檢測須首先進行,凈化空調各項效果須是在設計的風量風速條件下獲得。
風量檢測前須檢查風機運行是否正常,系統中各部件安裝是否正確,有無障礙,所有閥門應固定在一定的開啟位置上,且須實際測量被測風口、風管尺寸。
測定室內微風速儀器的較小刻度或讀數不 應大于 0.02m/s,一一般可用熱球式風速儀,需要測出分速度時,應采用超聲波三維風速計。
對于單向流潔凈室,可采用室截面平均風速和截面積乘積的方法確定送風量,垂直單向流潔凈室的測定截面取距地面 0.8m 的無間隔面 (孔板、格柵除外) 的水平截面,如有阻隔面,該測定截面應抬高至阻隔面之上 0.25m;水平單向流潔凈室取距送風面 0.5m 的垂直于地面的截面,截面上,測點間距不應大于1m,一般取0.3m。測點數應不少于 20個,均勻布置。
對于非單向流潔凈室,內安裝過濾器的風口可采用套管法、風量罩法或風管法測定風量,為測定回風口或新風口風量,也可用風口法。
“換氣次數” 的檢測
“靜壓差” 的檢測
靜壓差的測定應在所有房間的門關閉時進行,有排風時,應在大排風量條件下進行,并宜從平面上較里面的房間依次向外測定相鄰相通房間的壓差, 直至測出潔凈區與非潔凈區、室外環境(或向室外開口的房間)之間的壓差。
對于潔凈度 100 級或優于100級的單向流動潔凈室,還應測定在門開啟狀態下,離門口 0.6m 處的室內側工作面高度的粒子數。
有不可關閉的開口與鄰室相通的潔凈室,還應測定開口處的流速和流向。
“微生物” 的檢測
使用直徑?90mm 的培養皿采樣。當采用其他直徑培養皿時,應使其總面積和?90mm皿總面積相當。
培養皿中灌注胰蛋白酶大豆瓊脂培養基,須留樣作陰性對照。
培養皿表面應經適當消毒清潔處理后,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點和氣流擾動小的地點。在亂流潔凈室內培養皿不應布置在送風口正下方。
當用戶沒有特定要求時,培養皿應布置在地面及其以上 0. 8m之內的任意高度。
每一間潔凈室或每一個控制區應設1個陰性對照皿。
潔凈度級別
所需培養皿數(以沉降0.5h計)
100級13 1000級4 10000級3
動態監測時也可協商布點位置和高度。
培養皿數應不少于微粒計數濃度的測點數,如工藝無特殊要求應大于等于表中的較少培養皿數,另外各加1個對照皿。
當延長沉降時間時,可按比例減少較少培養皿數,為防止脫水,較長沉降時間不宜超過1h,當所需沉降時間超過1h, 可重疊多皿連續采樣。除非經過驗證,證明更長的沉降時間可以基本按比例增加菌落數。
培養皿應從內向外布置,從外向內收皿。
每布置完1個皿,皿蓋只允許斜放在皿邊上,對照皿蓋挪開即蓋上。
布皿前和收皿后,均應用雙層包裝保護培養皿,以防污染。
收皿后皿應倒置擺放,并應及時放入培養箱培養,在培養箱外時間不宜超過2h。如無專業標準規定,對于檢測細菌總數,培養溫度采用(35?37)℃,培養時間為(24?48)h;對于檢測真菌,培養溫度(27?29)℃,培養時間3d。
布皿和收皿的檢測人員須穿無菌服,但不得穿大褂。頭、手均不得裸露,褲管應塞在襪套內,并不得穿拖鞋。
對培養后的皿上菌落計數時,應采用5?10倍放大鏡查看,若有2個或更多的菌落重疊,可分辨時則以2個或多個菌落計數。
當單皿菌落數太大受到質疑時,可按以下原則之一進行處理:
1)作為壞點剔除;
2)重測,如結果仍大,以兩次平均值為準;如結果很小, 可再重測;
3)重測該處微粒濃度,參考此結果作出判斷。
所有上述處理方法均應記錄在案。
毎皿平均菌落數取到小數點后1位。
動態監測時每點疊放多個平皿或采用可自動切換的儀器,每點應釆滿4h以上,每皿可采30min。當只放1個皿時, 可少于4h,但不可少于1h。
“懸浮粒子” 的檢測
室內檢測人員應控制在較低數量,不宜超過2人,面積超過100㎡又需快速完成測定任務時可適當增加人數。人員較須穿潔凈服,應位于測點下風向并原理測點,動作要輕,保持靜止。
0.5μm及5μm微粒的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塵埃粒子計數器測定0.5μm及5μm微粒應根據以下步驟計算空氣潔凈度級別
室內平均含塵濃度和各測點平均含塵濃度的標準誤差